各有关单位:
日前,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2020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申报通知》,现将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申报原则
申报高校思政专项项目,必须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坚持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专业性相统一,坚持理论研究与现实问题研究相统一,着力在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上实现新突破,大力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增强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实效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推出体现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
1. 项目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青年项目申请者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超过37周岁(1983年8月15日后出生);
3.申请人须为我省高校在岗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职能部门专职人员、专职辅导员(班主任)、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以及其他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的人员。
4.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申报高校思政专项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思政专项项目的申请。在研未结题的国家和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高校思政专项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申报2020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和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高校思政专项项目。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高校思政专项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专项项目。
6.申请人要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以撤销项目。
三、项目类别及资助经费
高校思政专项项目设有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两个类别。对于拟立项的高校思政专项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研究经费3万元,青年项目每项资助研究经费2万元,研究经费一次性拨付。高校思政专项项目资助经费由省委教育工委单独列支,项目所在单位按1:1经费匹配。高校思政专项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自立项通知书发文时间为项目立项的起始时间。
四、成果鉴定与结项
高校思政专项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由省社科工作办统一组织鉴定结项,鉴定等级予以公示。项目最终成果形式须以论文或研究报告结项,研究成果符合《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鉴定适用条件的可申请免于鉴定。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除提交研究报告外,须发表2篇以上阶段性论文。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坚持先鉴定后出版原则,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成果出版后须提交一套出版物。
五、申报流程和材料要求
申请人需在2020年8月15日至8月20日登陆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系统录入信息。并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制版材料。
要求:纸制版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4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学院初审意见一份(附件5)由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电子版以“申请书-姓名、活页-姓名”命名,和汇总表(附件4)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刘红娜OA邮箱。
六、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
联系人:刘红娜
联系电话:84865483,13936563026
科研处